记录管理 5.7.1 建立设备检修台帐并及时记录设备检修情况,加强技术档案管理工作, 收集和整理设备、系统原始资料,实行分级管理。 5.7.2 检修、预试、定检工作需现场按作业表单填写工作记录。 Q/ CSG — 8 5.7.3 在工作完成后 5 个工作日内,设备预试、定检人员在安全生产管理信息系统完成编制设备预试、定检报告及 C 类设备检修报告,并根据专业要求进行审核、审批。 5.7.4 设备检修、预试、定检报告需形成结构化电子档案的,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设备全生命周期文档与台帐管理办法》在设备全生命周期内保存。 5.8 统计分析管理 5.8.1 年度统计分析 5.8.1.1 运行维护部门专业专责每年 1月5 日前将上一年设备检修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分析成效与问题,有针对性地编制改进措施,报基层单位专业管理部门。 5.8.1.2 基层单位专业管理部门每年 1月20 日前完成上一年设备检修计划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分析成效与问题,有针对性地编制改进措施,并根据专业要求报分子公司专业管理部门。 5.8.1.3 分子公司专业管理部门应组织对所辖设备的检修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分析成效与问题,有针对性地编制改进措施,每年 2月10日前将上一年度检修工作总结报公司专业管理部门。 5.8.2 月度统计分析 5.8.2. 1运行维护部门专业专责每月1日前完成上月设备检修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统计分析与回顾,报基层单位专业管理部门。 5.8.2. 2基层单位专业管理部门每月3日前完成上月设备检修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报表审核,并根据专业要求报分子公司专业管理部门。 5.8.2. 3分子公司专业管理部门每月第5个工作日前完成编制上月检修工作完成情况分析报告,并根据专业要求报公司专业管理部门。 6附则 6.1 本办法由公司生产设备管理部负责解释。 6.2 本办法自批准发文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