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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关于贪污贿赂罪解读 课件

上传者:学习一点 |  格式:pptx  |  页数:68 |  大小:915KB

文档介绍
处。Р二、犯罪构成? ?1.犯罪客体。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正常活动和职务的廉洁性,主要是侵犯了职务的廉洁性。Р2.客观行为与结果,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Р(1)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职务上主管、管理、经手公共财物的权力及方便条件。Р注意:利用与职务无关仅因工作关系熟悉作案环境或易于接近作案目标、凭工作人员身份容易进入某些单位等方便条件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不成立贪污罪。?案例1:李某系A市建设银行某储蓄所记账员。2002年3月20日下午下班时,李某发现本所出纳员陈某将2万元营业款遗忘在办公桌抽屉内(未锁)。当日下班后,李某趁所内无人之机,返回所内将该2万元取出,用报纸包好后藏到自己办公桌下面的垃圾袋中,并用纸箱遮住垃圾袋。次日上午案发,赃款被他人找出。本案中,李某利用了自己的特殊身份进入作案现场,虽然也有利用职务之便的因素,但是取得钱财并非利用自己职务上的便利,因此不能构成贪污罪,只能构成盗窃罪。Р(2)侵吞: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由自己暂时合法经营、占有或者使用的公共财物。如公安人员将罚没款不予上缴、税务人员收税后将税款非法占有等。?例如:乙是某派出所的一名值班警察,一次在值班时将过路群众拾到上交的5万元钱据为己有。本案中,乙某的行为即构成贪污罪。?《刑法》第三百九十四条国家工作人员在国内公务活动或者对外交往中接受礼物,依照国家规定应当交公而不交公,数额较大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例如:陈某系某省副省长,在对外交往中得到许多贵重礼品。陈某对其他礼品不感兴趣,对各国名表情有独钟。陈某将五块价值上万元的名表隐瞒下来,放在自己的办公室里。之后,陈某命司机小吴将手表取出,送给小吴一块,其余四块分送其他朋友。本案中,陈某的行为构成贪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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