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软件功能应经过评审并符合本规程的要求。(计算机管理)?7、施工资料应统一按本规程第5章、附录B和附录C的表格填写,本规程未规定统一表格的,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需要做出规定。(格式统一)?8、执行本规程的各参建单位,应依据现行标准,正确选择并及时修改检验表格中技术要求,其余部分不得随意更改。(标准化)Р第一部分:施工技术资料整理Р9、施工资料不得任意涂改、随意抽撤、损毁,严禁伪造,对于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故意隐瞒质量隐患而造成文件不符合真实情况的,由有关部门追究责任单位和个人的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肃性)?10、施工资料电子档案的编制应依据施工或监理合同进行,编制范围及要求、验收与移交应符合国标《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GB/T50328-2014、行业标准《建设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CJJ/T117-2007的要求。(电子档案)?11、施工资料的验收应与工程竣工验收同步进行,施工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进行工程竣工验收。(资料验收)Р第一部分:施工技术资料整理Р四、施工资料的质量要求?1 归档的施工资料应为原件,因各种原因不能使用原件的,应在复印件上加盖原件存放单位公章,注明原件存放处,并有经办人签字和注明时间。(原件)Р第一部分:施工技术资料整理Р2 施工资料的内容及其深度必须符合国家、行业及本省有关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深度)?3 资料必须真实、准确,与实际相符合。(真实)?4 施工资料应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如碳素墨水、蓝黑墨水等,不得使用红色墨水、圆珠笔、复写纸等易退色的书写材料。计算机输出文字和图件应使用激光打印机,不应使用色带打印机、水性墨打印机等。(耐久性)?5 施工资料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齐全,手续完备。计算机打印的资料必须在打印后由责任人手写签名。(手续完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