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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药典2015年版无菌、微生物限度及细菌内毒素检查方法学验证内容简介 .ppt

上传者:徐小白 |  格式:ppt  |  页数:280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问题,为保证《中国药典》2005年版的顺利实施,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Р1.“微生物限度检查”和“无菌检查”是药品安全性检查的重要项目。虽然近几版《中国药典》均收载有“微生物限度检查法”和“无菌检查法”,但在如何保证检验方法的科学性和检验结果的准确性方面与国外药典相比仍具有一定差距,其关键是《中国药典》未强调对检验方法进行必要的方法验证。为此,药典会设立专项科研课题,对2005年版《中国药典》的“微生物限度检查法”和“无菌检查法”增加验证试验的必要性进行研讨。根据研究结果,2005年版《中国药典》规定当进行药品的“微生物限度检查”或“无菌检查”时应进行方法验证。Р验证的目的是为了确认试验中供试品应选择药典中所收载的何种供试液制备方法、何种测定方法及确定的检测系统是否适用于该供试品的检验,即只有通过方法验证,才能确定供试品的检验条件和方法,保证“微生物限度检查”或“无菌检查”方法的科学性和检验结果的准确性。Р2.不同企业生产的相同品种,特别是中成药,因原料来源、工艺、辅料的不同,药品可能表现出不同的抑菌特性;同一个企业生产的相同品种,因原料来源不同、工艺改变或不同实验室等原因,也可能导致检测结果的差异。因此,不同企业生产的相同品种进行“微生物限度检查”或“无菌检查”时,其具体试验方法如冲洗量等不能简单照搬,需通过验证试验核实该试验方法和检测系统是否适宜。Р3.目前各药检所涉及的检验工作可分为三类:注册检验(包括进口注册和新药注册)、监督抽验和进口检验。考虑到各检验性质的差异,各口岸所在进行进口复核及进口检验时,应请企业提供方法验证材料或详细的SOP资料进行审核;各口岸所完成复核时应在修订的进口注册标准中明确“微生物限度检查”或“无菌检查”的关键操作点(如供试品的处理方法等)及试验方法(如平皿法、薄膜过滤法、直接接种法等),并在复核说明中概述验证实验结果,以方便以后的进口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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