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情况,对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的形式、内容、程序规定都有别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并单列一章。派出所的消防监督工作职责根据现行《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和《甘肃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的有关规定,派出所的消防监督职责范围包括:对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和上级公安机关确定的单位实施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并受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委托实施消防行政处罚。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1)群众性消防宣传教育工作(2)对群众性消防组织建设实施指导消防情报信息工作:(1)报告辖区重大消防违法行为(2)报告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3)及时报告派出所消防监督执法情况处置初期火灾和协助火灾事故调查(维护火场秩序、保护火灾现场)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的责任《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派出所和民警不对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发生火灾首先要追查火灾事故的责任者和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法律责任;派出所和民警只有在没有依照有关规定进行监督检查才应当承担责任。二、公安派出所如何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公安派出所如何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工作?需掌握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9年5月1日起施行)《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火灾事故调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06、107、108号)《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88号)《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A653-2006)等技术规范和标准公安派出所如何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工作?消防监督检查的形式消防监督检查的方法消防监督检查的内容消防违法行为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