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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职责

上传者:hnxzy51 |  格式:doc  |  页数:12 |  大小:308KB

文档介绍
前上报局公安消防机构。Р Р六、消防宣传工作Р (一)公安派出所应积极开展消防宣传工作,推动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村(居)民委员会和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多种形式消防组织,做好社区和农村消防工作。Р(二)公安派出所应指导所属居民委员会、社区,按照消防“四进”的要求,认真落实以下工作:在社区设置社区消防服务站,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消防宣传教育资料(如火灾案例、消防安全挂图等音像资料、书刊等)和消防训练演示器具等;建立社区义务消防组织,坚持开展日常消防工作;建立社区消防档案;组织社区居民开展家庭火灾扑救、逃生自救、安全疏散等消防演练活动;针对居民区实际,依法规范居民消防安全行为,公布居民防火公约,并督促落实。逐步完成社区消防建设的普及。Р (三)公安派出所应指导村民委员会、自然村落实以下工作:建立以村长为当地消防安全责任人的农村消防组织机构;制订村民防火公约;建立消防宣传教育制度和消防宣传教育档案;成立村民义务消防宣传巡查队,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在火灾易发、多发季节,通过广播或组织宣传队等形式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并适时组织村民开展消防安全演练;利用农村橱窗、板报、广播站、村民文化站、活动室等建立消防宣传阵地;收割季节在田间、大棚、麦场等处要设置消防安全警示语标牌。Р 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量化标准Р (一)公安派出所开展消防监督工作实行量化管理,并作为检查考评的依据。Р (二)专职消防民警每周检查单位不少于四个,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不少于半日;责任区民警每人每周开展消防监督工作不少于一日,每人每周检查单位不少于一个,其中半日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半日开展消防宣传活动,或者两者结合进行,并做好记录。Р (三)公安派出所对列管单位、居民住宅管理单位、村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消防监督抽查按照相关规定执行。Р (四)公安派出所应将辖区内的公众聚集场所列为监督检查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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