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及对股份公司的影响一.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适用范围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委)简况三.国资委的定位四.如何做到“不缺位”?五.如何做到“不越位”?六.如何做到“不错位”?七.法律责任八.条例对股份公司的影响九、国资委对股份公司重大事项的管理(设想)十、结论一.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适用范围:1.为什么要制定条例呢?(1)为落实党的十六大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精神。2002年十六大报告中指出,“在坚持国家所有的前提下,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国家要制定法律法规,建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2)为机构改革的顺利进行提供法律保障。2.企业国有资产还是国有企业资产?3.条例是不是适用全部国有资产?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参股企业中的国有资产。例外:金融机构中的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不适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资源性国有资产不适用。2.企业国有资产还是国有企业资产?3.条例是不是适用全部国有资产?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参股企业中的国有资产。例外:金融机构中的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不适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资源性国有资产不适用。:4.如何对待企业国有资产?监督和管理:5.哪个部门实施监督管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6.为什么是暂行?考虑到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系改革的经验还不成熟,条例具有原则性、起步性、过渡性的特色,对当前急需解决的、看得准的问题,作了比较明确规定;对有些需要进一步探索的问题,作了比较原则的规定,待实施一段时间后,再总结经验,对条例进行修改、补充完善。:7、为什么是条例而不是法?用行政法规的办法来弥补法律的不足,条例就相当于现阶段的国资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