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企业用工风险防范ppt课件

上传者:相惜 |  格式:ppt  |  页数:55 |  大小:1974KB

文档介绍
收取押金、保证金、抵压金;或变相收取押金,如扣除试用期工资做抵押等。劳动合同法有明确规定:招用工时,不得收取押金,不得要求提供担保,不得扣压有效证件,不得以其他名义收取财物。若违规,将被责令改正,并被处以相应的处罚,承担额外的用工成本。目前违规行为在特殊岗位要求提供朋友或亲属进行担保的居多。风险提示:法律条文规定,企业不得让劳动者提供财物或扣压有效证件,作为劳动关系的担保,但是,在现实中如果企业因劳动者工作关系占用了单位的财物,亦公亦私用途,而收取一定的风险金,只要不是作为劳动关系的担保,就不属于违法的情形。这种处理方式,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一定要注意区分,并会巧妙应对。*一、员工入职管理的风险防控D、禁止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在违背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的用人单位在招聘时应尽到告知的义务。三层意思:一是告知义务是主动告知,即使求职者没有想到,只要在以后工作中可能涉及的事项,都要主动履行告知;二是如实告知,本着诚信原则,如实告知相关内容,不能选择性告知;三是告知的时间应在合同签订之前。风险防范:员工入职时,发放员工手册,并让员工签字,留存作为以后发生纠纷时的采信证据。*一、员工入职管理的风险防控E、禁止泄露员工资料在招聘用工的过程中,会接触到求职者的大量个人信息。并有可能让劳动者提供相应的智力成果,如个人研究成果、发明创新成果等,作为招聘考察的内容。《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13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的个人资料予以保密。公开劳动者的个人资料信息和使用其技术成果、智力成果,须经劳动者本人书面同意。泄露劳动者个人信息或者擅自使用劳动者的智力成果的行为属于违法侵权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风险防范:劳动关系管理最好专人、专机、专柜管理,确因工作需要使用劳动者个人信息或技术成果的,一定要让其书面签字认可,并归档留存。*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