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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用工风险防范与化解ppt课件

上传者:火锅鸡 |  格式:ppt  |  页数:94 |  大小:2523KB

文档介绍
劳务关系、劳务合同是一种顾名思义的通俗称呼,在《合同法》中是没有这类名词的。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不同,没有固定的格式,必备的条款。其内容可依照《合同法》第12条规定,由当事人根据具体情况自主随机选择条款,具体约定。劳务关系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通过劳务合同建立的一种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企业用工形式两个关系通常表现为用人单位使用已经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失业金的人员,或者使用已经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学术界存在一定的分歧)。通过签订劳务合同、雇佣合同来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争议处理,双方通过自行协商——调解组织调解——诉讼人民法院调解或判决等途径解决。二、劳动关系:属于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调整范畴,通常表现为用人单位使用的年满16周岁--未满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具有劳动关系的用工形式分为三种形式:即全日制用工(是企业的基本用工形式)、非全日制用工、劳务派遣用工(补充形式)。通过签订劳动合同来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争议处理,双方自行协商——调解组织调解——劳动人事仲裁调解或裁决——法院调解或判决。企业用工形式劳动用工●劳动关系用工【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劳务派遣用工】1、全日制用工:全日制用工方式就是通常所说的劳动合同工,是最常见用工形式,规定了劳动时间(每天工作时间)、劳动期限(劳动合同期限)的工作方式。根据劳动法36条的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是指法定正常付出劳动时间,也就是义务劳动时间,超过这一时间的工作即视为额外劳动,用工单位需支付加班工资。累计工时每周超过24小时(6*4)就应该属于全日制用工。这种方式具有稳定性和持久性,对企业培养人才、长远发展、调动员工积极性、形成企业凝聚力有利,对劳动者而言具有保障性、稳定性和发挥个人能力,提升个人有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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