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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11 商品房买卖合同法律实务

上传者:梦&殇 |  格式:ppt  |  页数:98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商拟定合同条款。”? ——《成都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管理办法》(成房发〔2013〕13号)Р预售主管部门应当提供统一印制、统一编号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预售人和预购人经协商达成一致后,可以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内容进行选择、修改和补充。? ——《厦门市商品房预售管理规定》厦门市人民政府(第155号)Р补充协议(28) ★★Р对本合同中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内容,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见附件十一)。?补充协议中含有不合理的减轻或免除本合同中约定应当由出卖人承担的责任,或不合理的加重买受人责任、排除买受人主要权利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Р说明5. 出卖人与买受人根可以针对本合同文本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内容,据所售项目的具体情况在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中进行补充约定,也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РР各地不同的管理模式Р当事人在使用《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为了重复使用,针对不特定对象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空白处预先填写统一内容或预先制定的补充协议等,应将合同样本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在房地产部门办理合同备案时,对当事人采用其它格式合同的,其格式合同样本应先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后方能使用,并要进行市场交易风险提示。“——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总局印发《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关于加强商品房买卖合同格式条款备案工作的通知(工商合字[2010]75号)РР合同法角度(合同诉讼或仲裁)Р法释〔2009〕5号第六条? 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对格式条款中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内容,在合同订立时采用足以引起对方注意的文字、符号、字体等特别标识,并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格式条款予以说明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符合合同法第39条所称“采取合理的方式”。?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对已尽合理提示及说明义务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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