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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合同培训

上传者:徐小白 |  格式:ppt  |  页数:59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经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其中,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2001年4月4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发布,自2001年6月1日起施行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2、基本格式:一、相关概念1、花样繁多的促销手段二、现状2、形式多样的前置签约形式旅游、入户、入学、就业承诺送大礼包、返购物券、送汽车、送车位车库等包租、年还贷精装修等小订单、大订单、定金单、订金单等意向购买协议、意向认购协议等预定协议等3、大量积压的预售商品房(现房)4、政策不一的销售规定5、苦苦支撑的开发企业二、现状1、小订单、大订单、订金单、定金单2、意向购买协议、意向认购协议3、预定协议、认购协议书4、商品房买卖合同5、按揭贷款协议等三、与商品房买卖合同有关的协议(一)商品房预售条件(预售房)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3、按提供预售商品房计算,建设投资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军工交付日期;4、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法律:《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四、商品房销售的法定条件(二)商品房预售条件(现房)1、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3、已通过竣工验收;4、拆迁安置已经落实;5、水、电、气、暖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使用功能法律:《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四、商品房销售的法定条件五证一:《国有土地使用证》四、商品房销售的法定条件五证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Ⅰ四、商品房销售的法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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