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课余时间自修、自学与求职就业相关的技能课程,并通过考级、考证的确认,持相关证明材料可按照级别获得2-5个学分。7学分互认、互补从其他职校转入本校学生,在原校所获得的学分经确认后,可以带入本校。周六选修本市内各职校特色课程并获得学分的学生,其学分本校予以承认,并计入该生学业成绩之中。学分实行有条件互补:对于会考课程(语文、数学、英语、计算机基础、两门专业基础课程等)之间的学分,实践课程与非实践课程之间的学分,选修课之间的学分可进行互补。在保持三类课程(文化基础课程、实践课程、限修选修课程)总学分比例的前提下,专业课程中的富余的学分可以补文化基础课程的学分。8学分管理课程学分由课程任课教师计算,上报学校教务处确认、登记,同时报班主任登记。计算学生所得学分时,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一位。非课程部分(即“其他”栏)的学分由班主任计算,登记在册;再报教务组登记。“奖励学分”由教导处审核、登记。学生的学期总学分由班主任汇总合计,在学期结束前报教务组确认,并将学生每门课的考核成绩和学分、本学期所取得的总学分及时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教务组是学分管理部门,负责学生每学期的成绩考核、学分档案管理。班主任岗位有变更的,在移交之前,前任应交出完整的学分统计册(表)给后继班主任。9学分与毕业实行学分制以后,本校各专业的基本学制为三年。同时学校将积极试行弹性学制,弹性学制为2至5年。学生在弹性学制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获得毕业最低总学分,其他方面考核符合毕业条件,即取得毕业资格。入学教育、军训、公益劳动、社会实践等活动,学生一般必须参加,考核不合格者,不能取得毕业资格。操行等第不及格(德育实践学分少于8分),不予毕业。没有达到规定的专业必修课限修课学分,不予毕业。没有达到规定的技术等级或获得规定的岗位证书,不予毕业。体育不达标,不予毕业(残疾或经医学证明不能参加体育运动的除外)。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