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者应确保顾客能够及时获得产品质量问题的信息。”;“(8.3)组织应建立不合格品审理系统,并保证其独立行使职权。如果要改变其审理结论时,需由最高管理者签署书面决定。参与不合格品审理的人员,须经资格确认,并征得顾客的同意,由最高管理者授权。”。*各级人员都是组织之本,唯有其充分参与,才能使他们为组织的利益发挥其才干。原则三:全员参与GB/T和GJB标准中均要求最高管理者应明确“(5.5.1)职责和权限”,让每个员工了解自身贡献的重要性及其在组织中的角色;通过“(6.2.2)能力、培训和意识”,使员工积极地寻找机会增强自身的能力、意识、知识和经验,并以主人翁的责任感去解决各种问题;通过诸如“自我评价”或“(8.2.2)内部审核”、“(5.6)管理评审”使每个员工根据各自的目标评估其业绩状况,使他们不断提高自身创造价值的能力。*将活动和相关的资源作为过程进行管理,可以更高效地得到期望的结果。原则四:过程方法标准鼓励组织采用过程方法建立、实施和改进质量管理体系:“(4.1)总要求”表明了系统地识别组织的所有过程是标准强调的核心;标准的“(5)管理职责”、“(6)资源管理”、“(7)产品实现”、“(8)测量、分析和改进”充分体现了运用过程方法形成的以过程为基础的质量管理体系模式。*将相互关联的过程作为体系来看待、理解和管理,有助于组织提高实现目标的有效性和效率。原则五:管理的系统方法过程方法管理的系统方法研究对象单个过程及该过程和其相关过程的关系若干过程及至过程网络组成的体系管理对象一组活动一组过程目的高效地达到过程的目标提高实现组织的目标的有效性和效率过程方法和管理的系统方法之间的主要区别*持续改进总体业绩应当是组织的永恒目标。原则六持续改进原则七基于事实的决策方法有效决策建立在数据和信息分析的基础上。原则八与供方互利的关系组织与供方相互依存,互利的关系可增强双方创造价值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