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违约索赔;合同错误索赔;合同变更索赔;工程环境变化索赔;不可抗力因素索赔等。?5.按索赔的处理方式分类。按索赔的处理方式索赔可以分为:单元项索赔;总索赔等。第二节施工索赔一可能发生施工索赔的主要内容1.不利的自然条件与障碍引起的索赔(1)地质条件变化引起的索赔。(2)工程中人为障碍引起的索赔。2.工期延长和延误的索赔。3.因施工中断和工效降低提出的施工索赔。4.因工程终止或放弃提出的索赔。5.关于支付方面的索赔。二工期索赔在工程施工中,常常会发生一些未能预见的干扰事件使施工不能顺利进行,使预定的施工计划受到干扰,造成工期延长,这样,对合同双方都会造成损失。施工单位提出工期索赔的目的通常有两个:一是免去或推卸自己对已产生的工期延长的合同责任,使自己不支付或尽可能不支付工期延长的罚款;二是进行因工期延长而造成的费用损失的索赔。对已经产生的工期延长,建设单位一般采用两种解决办法:一是不采取加速措施,工程仍按原方案和计划实施,但将合同期顺延;二是指施工单位采取加速措施,以全部或部分弥补已经损失的工期。工期索赔一般采用分析法进行计算,其主要依据合同规定的总工期计划、进度计划,以及双方共同认可的对工期修改文件,调整计划和受干扰后实际工程进度记录。如施工日记、工程进度表等,施工单位应在每个月底以及在干扰事件发生时,分析对比上述资料,以发现工期拖延以及拖延原因,提出有说服力的索赔要求。三费用索赔费用索赔都是以补偿实际损失为原则,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两个方面,其中要注意的一点是索赔对建设单位不具有任何惩罚性质。因此,所有干扰事件引起的损失以及这些损失的计算,都应有详细的具体证明,并在索赔报告中出具这些证据。没有证据,索赔要求不能成立。1.索赔费用的组成。(1)人工费。(2)材料费。(3)施工机械使用费。(4)分包费用。(5)工地管理费。(6)利息。(7)总部管理费。(8)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