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中,发包人肯定会为此付出相应的代价。而发包人在以后的类似工程中,为降低自己的风险和损失,就会想尽办法堵住合同中的漏洞。合同文件越来越严密,承包人想通过合同漏洞来索赔的机率越来越小,发包人的风险越来越低。3实际操作中常见的索赔与反索赔类型3.1实际操作中常见的索赔类型3.1.1风险引起的索赔在日新月异的今天,风险的存在不可避免,如物价暴涨、自然条件的变化、施工现场条件复杂等等都会造成风险的存在,一般包括政治风险、合同风险、经济风险。近些年来,随着我国建设施工队伍不断壮大,加上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大致大量施工企业入不敷出,甚至面临倒闭。在招标和合同签订时,建设方常常利用自身处于主导地位的优势,转移风险,采取不法手段,将风险转嫁给承包方,从而使利益各方产生严重分歧,同时也增大了承包方的风险,因此,承包方为维护自身利益而提出索赔要求。3.1.2施工条件变化引起的索赔承包方的报价是在招标文件和设计图纸的基础上,通过工程预算得到的。施工图纸中改变了工程任何一部分的施工程序或施工方案,改变任何工作的数量和性质,都称为工程变更,都将改变承包方的预算,从而导致承包方的重新估价。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新变化,尤其是设计上的变化在所难免。3.1.3工程量变化引起的索赔第四版FIDIC条款中规定,当合同价格变化幅度大于15%时,能够要求对合同价格进行相应地调整。工程量的变化往往会导致合同价格的变化,而实际施工中完成的工程量不可能完全符合设计要求。主要引起的索赔有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因为工程量的变化而导致工期的变化,引起工期的索赔。另一方面,承包商在投标时进行的预算往往与设计图纸中的相关工作量有关,施工过程中所需的人力,机械设备等的安排都是事先安排,如果工程量发生或多或少的变化,都将对承包方的经济投入带来影响,从而造成损失。再者,变化的工程量还会导致承包方已备材料的浪费或损耗,以至引起费用的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