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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培训之土地征收、房屋拆迁

上传者:徐小白 |  格式:ppt  |  页数:26 |  大小:347KB

文档介绍
审批? (2)分批次方式,房地产开发适用Р五、土地承包经营权---用益物权的一种? (用益物权---是物权的一种,是指非所有人对他人之物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排他性的权利。)? 1、对象:? 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用地。? 2、生效: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土地承包经营权设立? 3、期限:耕地30年,草地30到50年,林地30到70年(特殊林地的林地承包期限依法可以延长)。? 注:承包期限届满,可以继续承包? 4、经营权人的权利:? ①占有、使用、收益,承包权不可以继承,承包收益可以? ②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受限---承包法规定的方式和范围、经发包人同意、期限不得超过剩余承包期、不能用于非农建设? 例外:通过招、拍、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四荒”可以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转。? 四荒: 荒山、荒沟、荒丘、荒滩Р六、宅基地使用权?1、取得方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2、宅基地使用权人的权利:? ①占有、使用权? ②基本上无流转,一户一宅,不得买卖或变相买卖(与实际差距较大),可以出卖、出租宅基地上的房屋,但不得另行申请宅基地。? ③不承担风险:自然灾害灭失的,应另行分配?3、关于登记的效力:当前现状比较落后,物权法未作明确规定?4、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1)包括:宅基地使用权、乡镇企业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共设施建设用地使用权? (2)原则上建设用地使用权基本无流转,如转让宅基地一户一宅、不得买卖或变相买卖,否则不再重新分配? (3)例外:乡镇企业以厂房进行抵押的抵押可以包括厂房所占的集体土地使用权。? (4)2008年河北省集体土地流转办法的出台放宽了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出让土地不再限于乡镇企业的集体建设用地,受让主体也不再限于集体内部人员。(房地产开发的一个可开拓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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