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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川市城区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征地拆迁律师燕薪)

上传者:似水流年 |  格式:doc  |  页数:3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符合入住廉租房或公租房条件的可优先安排。Р    第六条由于历史原因形成的权属不明晰的房屋,由相关部门调查核实后,报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Р    第七条奖励政策。房屋被征收人积极参与和支持城市建设,在规定的时间内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完成土地交付和房屋拆迁的,可按下列方式予以奖励。Р    (一)积极主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土地面积确认、按规定领取补偿价款、及时交付土地的,按补偿总价款的10%奖励。Р    (二)被征收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搬迁安置协议并按约定搬迁的,可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20%奖励。Р    (三)被征收人完成被征收房屋交付后,在安置小区房屋交付前,搬家费和临时过渡安置按利政规〔2011〕3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房屋被征收人实行货币补偿的可按1年的临时过渡安置费给付标准予以奖励。Р    (四)被征收房屋室内装饰、装潢及其它设施按评估价进行货币补偿。Р    第八条资金兑付和房屋交付。Р    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资金在经公示无异议后,由财政部门在银行开设个人帐户,补偿款在10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直达被征收人个人帐户。Р房屋置换一般在2年内以毛胚房的方式交付。属商业门面的安装卷闸门,属单元住房的安装一道钢制防盗门,免收水、电、气初装费,并将管线接至置换房屋门口。Р    第九条本办法在执行过程中,如上级修订的补偿标准超过本办法规定的按照上级规定执行;本办法规定范围以外的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式仍按照利政规〔2011〕3号文件的规定执行。Р    第十条在土地房屋征收实施过程中,相应单位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补偿可参照本实施办法制定补偿方案,并征求被征收人的意见后依法实施。Р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二年。国家和省、州重点建设项目对城区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及安置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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