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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国际食品法规与标准 PPT课件

上传者:业精于勤 |  格式:ppt  |  页数:111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12年,CAC已拥有成员国173个成员国和1个成员国组织(欧盟)。覆盖全球99%的人口。CAC大会每两年召开一次,在意大利罗马和瑞士日内瓦轮流举行。CAC秘书处设在罗马FAO食品政策与营养部食品质量标准处,由FAO及WHO总干事直接领导。CAC的组织机构包括执行委员会、秘书处、一般问题委员会、商品委员会、政府间特别工作组和地区协调委员会。食品法规与标准保护消费者健康和确保公正的食品贸易;促进国际组织、政府和非政府机构在制定食品标准方面的协调一致;通过或与适宜的组织一起决定、发起和指导食品标准的制定工作;解决将那些由其他组织制定的国际标准纳入CAC标准体系;修订已出版的标准CAC的主要职能或作用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体系的组成食品法典包括:标准和残留限量、法典和指南两部分包含了包括所有向消费者销售的加工、半加工食品或食品原料的标准。有关食品卫生和技术规范、农药、兽药、食品添加剂评估及其残留限量制定和污染物指南在内的广泛内容。食品法典体系中的标准可分为:通用标准、专用标准。通用标准包括通用的技术标准、法规和良好规范等,由一般专题委员会负责制定;专用标准是针对某一特定或某一类别食品的标准,由各个商品委员会负责制定。CAC标准共分13卷314项标准。包括所有向消费者销售的加工、半加工食品或食品原料的标准。在314项标准中,通用标准87项,专用标准227项。按标准具体内容分,可将CAC的标准分为商品标准、技术规范、限量标准、分析与取样方法、一般导则及指南五大类。食品法典标准的类型食品标准(FoodStandards)卫生或其它技术规范(CodesofPractice)农药及兽药残留最大限值(MRLs)污染物指导水平GuidanceLevel)准则(Principles)指南(Guidelines)建议(mendations)食品添加剂规范(SpecificationsbyJEC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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