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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案例作业

上传者:读书之乐 |  格式:ppt  |  页数:3 |  大小:56KB

文档介绍
司成立后,A主持首次股东会,并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作出决议。 2006年4月21日,G打算加入该公司并拟投入10万元,经股东会决议,有代表65万元的股权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同意增加注册资本,于是G加入到该公司。Р公司成立后,董事会发现,B作为出资的厂房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的价额,董事会提出了解决方案,即:由B补足差额,如果B不能补足差额,则向A、C、D、G按出资比例分担该差额。 2006年5月,A要求转让出资给F,A于2006年4月5日以书面形式向其他五位股东发出书面征求意见的通知。C表示同意,G在当日收到后,一直未予答复。D、E称无所谓,但并不反对。B以前曾与F共过事有过恩怨,故坚决反对,但出价不如F高。? 2006年6月11日,A将出资转让给F,并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B不服,认为这是A故意跟自己过不去并认为转让无效。 2006年7月,因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依法成立了天津分公司。天津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因违反了合同约定被诉至法院,对方以翰林公司是天津分公司的总公司为由,要求翰林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2006年8月,翰林公司股东会决议向其他企业投资,于是翰林公司与向某、徐某两位自然人投资设立了一合伙企业。Р请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1)A、B、C、D、E订立的发起人协议中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地方有哪些??(2)A认为,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翰林公司成立应当公告,A的观点是否正确? ?(3)本题中的翰林公司成立的日期应当是哪一天??(4)公司成立后的首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是否合法?为什么??(5)公司成立后,G加入该公司的股东会决议是否合法有效?为什么??(6)董事会做出的关于B出资不足的解决方案的内容是否合法?说明理由。?(7)A将其股权转让给F的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8)翰林公司是否应替天津分公司承担违约责任?说明理由。?(9)翰林公司能否投资设立合伙企业?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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