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付具有高度人格意义,不管是在诉讼内或诉讼外,均不得强制。? 3.危险负担归属于雇主原则? 依民法双务契约一般原则,在可归责于一方当事人时,由相应当事人负债务不履行原则;在不可归责于当事人时,即产生所谓危险负担,通常由法律分配风险。但在劳动法上则一律由用人单位负担。即使用人单位尽一切注意义务后仍发生风险,用人单位仍不得免责。(1)雇主对雇员无瑕疵担保请求权,仅在劳动者无正当理由不为给付时雇主才能免除给付义务;(2)劳动者在给付劳动时,对雇主造成的损害以故意为限负赔偿责任。Р(二)劳动合同的特色? 1.劳动合同的从属性? (1)劳动者人格上的从属性:劳动者应当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指示、接受检查、接受制裁。? (2)劳动者经济上的从属性:劳动者被纳入用人单位经济组织与生产结构之内,从属于用人单位而为其劳动。? 从属性还被一些学者解释为包括组织上的从属性、阶级上的从属性、技术上的从属性等。? 从属性是劳动合同的最大特色,一切有别于传统民事法律概念的劳动法概念皆由此而展开。Р2.劳动合同的继续性? (1)继续性法律关系的宗旨在于保持存续状态,对安定性极为重视,因此劳动合同法重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继续性合同的重要特征是,已履行的部分不具有可返还性,无法恢复原状,因此在处理劳动合同无效、解除等引起的责任承担问题时,无法考虑恢复原状、返还财产等责任形式。Р3.劳动合同是最大诚信合同? (1)劳动合同的订立依赖于双方当事人的高度信任,劳动合同必须亲自履行;? (2)劳动合同附随义务多,强调当事人间的忠实、保护、照顾等义务,有很强的道义、伦理色彩。? 4.劳动合同受集体劳动关系影响? 自工会发达后,个人对劳动合同的形成、变更乃至消灭的自主性减少,个别劳动关系不但受劳动基准法影响,更受集体合同影响。? 注意:劳动合同与民事合同、劳务合同的联系与区别(教材第126-12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