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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证据的收集与审查

上传者:学习一点 |  格式:ppt  |  页数:34 |  大小:3100KB

文档介绍
,这是审判中心的内核,而法院庭审的中心则是对证据的审查、判断与认定。Р2010年“两高三部”联合出台“两个证据规定”(《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2012年3月新的刑事诉讼法发布,同年11月、12月“两高”分别发布新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系统全面地建立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强化了非法证据应予排除的理念。Р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取证合法性认定规则,也就是从法庭审判的角度来审视侦查取证工作。?在实践中,做到什么程度才能证明取证合法?Р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结合各类证据在侦查实践中的出现概率,我主要分六个部分向大家汇报:一是物证、书证的取证合法性;二是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的取证合法性;三是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的取证合法性;四是勘验、检查笔录的取证合法性;五是辨认笔录的取证合法性。六是鉴定意见、视听资料、电子证据以及侦查人员出具的情况说明、破案经过材料的合法性。Р需要说明的是,我跟大家交流的是取证的“合法性”而非“技术性”。Р第一部分:物证、书证的取证合法性Р取证程序是物证、书证合法性的基础和保障。严格规范物证、书证的收集、保管、移交等程序,是避免非法取证和出现错案的有效手段之一。物证、书证的合法取证程序主要包括物证、书证的收集主体、收集方式、固定、保管、移交等程序。Р物证、书证的原件就一定比复制品、复制件更有证据价值吗??以录音、录像等形式表达的书证与书证原件不一致的怎么办??犯罪工具在证据库里保管不善导致与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不一致,你如何证明你所保存的正是犯罪嫌疑人所供述的??……Р一个物证、书证的源头、提取、收集、保全、到法庭上出示的整个动态过程都要得到充分的证明。让人相信没有伪造和变造,与原来的那一个具有同一性。我们把证明案件的来源、提取经过、收集过程以及法庭上出示的跟原来的证据是同一个的证明过程,叫作鉴真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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