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的知悉真实权?强制交易?未能够应消费者要求提供与消费有关的知识六、安全保障义务与合同随附义务案例一: 案例一: 发生在 10多年的某宾馆抢劫杀人案曾轰动一时。不光因为案件发生在知名星级宾馆,更因为案件引发的诉讼官司,成为城中争论的话题。 98年8月 23日下午 2时许,某药业公司总经理王某参加为期两天的“全国药品交流会”,入住某知名宾馆。办完住店手续,在宾馆服务员的引导下,王某乘上通向 19楼客房的电梯。她和服务员始终都没注意,当他们走出电梯走进 1911 房间时,身后有个年轻人一直尾随着。就在当晚,王某父母和男友与王某电话联系却没人接。在男友的要求下,服务人员来到 1911 房间的门口,但她见门锁上挂着“请勿打扰”的牌子,门也未敲便退了回去。次日上午 9时左右,在亲属的一再要求下,女服务员打开 1911 房门,只见满地血迹,身着睡衣的王某血迹斑斑地倒在两张单人床中间。宾馆录像资料显示, 8月 23日下午 2时 30分至 5时之间,一青年男子先后 6次乘电梯往返。男子 25岁左右,穿草绿色衬衣,先前一直空着手,而 4时 50分最后一次下楼时,手里居然多了一只 BALLY 牌公文包。随后,他急急忙忙拦了一辆出租车离去。案子最后侦破了,但王某的亲属与宾馆管理方见面时, 宾馆总经理仅对王某在宾馆被害表示“遗憾”。王某的父母决意起诉宾馆。那么,宾馆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为什么? 六、安全保障义务与合同随附义务案例二: 案例二: 王某于 2011 年2月 14日晚 20时许入住某宾馆。次日 12时 30分,宾馆服务员发现其死在卫生间,经公安机关法医鉴定死亡原因为一氧化碳中毒。王某的妻子、女儿以该宾馆未提供安全住宿环境为由,诉请王某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法院以原告选择违约之诉为由, 按照违约责任审理本案,并支持原告除精神损害抚慰金外的其他三项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