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不再符合划拨用地条件的,应当实行有偿使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通过出让方式获取国有土地使用权又可以分为两种方式:一是通过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方式获取国有土地使用权,二是通过协议出让方式获取国有土地使用权。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除依法规定应当采用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外,方可采取协议方式。 10 第一部分房地产类押品的基本概念与特点四、几个房地产概念与术语(一)、土地: 目前,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居住用地为 70年,工业用地为 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为 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为 40年,综合或其他用地为 50年。以出让方式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受让人的使用年限不得超过原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 除了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自动续期之外,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未申请续期或虽申请续期但依法未获批准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按建设用地的开发程度,可分为生地、毛地、熟地。 1、生地:指不具有城市基础设施的土地,如荒地、农地。 2 、毛地:指具有一定的城市基础设施,有待征收的房屋,尚未完成房屋拆迁补偿的土地。 3、熟地:指具有较完善的城市基础设施且场地平整,能直接在其上建造建筑物的土地。按照基础设施完备程度,熟地又可分为“三通一平”、“五通一平”、“七通一平”等的土地。?三通一平:一般指通路、通水、通电和场地平整; ?五通一平:一般指具有了道路、供水、排水、电力、电信等基础设施条件以及场地平整; ?七通一平:一般指具有了道路、供水、排水、电力、电信、燃气、热力等基础设施条件以及场地平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