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wer than it is in equivalence-based theories of translation. The source is an "offer of information ”] 二、目的论三个重要的概念?弗认为翻译是有目的的行为。而翻译是由译者来完成的, 并用来交流, 可见翻译行为是指译者在翻译中的行为。翻译行为作为人的行为, 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的, 都会带有一定的目的性。因此可见, 翻译是一种以原文本为基础, 有目的的跨文化交际行为? 2. 委托人。弗米尔称委托人是指翻译的发起者。通常情况下, 翻译委托人会提供尽可能详细的翻译目的, 告诉译者他们基于什么样的目的翻译一个作品, 希望收到什么样的效果, 实现自己的利益。译者正是在委托人的委托下开始翻译, 可想而知译出来的作品也要符合委托人的目的。? 3. 翻译委托。弗米尔认为翻译委托中则会指明需要什么样的翻译。翻译委托除了包括翻译目的外, 也包括交稿日期和译者的薪酬, 这些从间接程度上会影响译文的质量和水平。可见, 翻译目的的实现需要考虑多方面的因素。?以上三个新的概念虽然各有区别, 但三者之间是环环相扣, 紧密相连的, 都是为了实现最终的翻译目的。三、目的论的三个法则? 1. 目的性法则( skopos rule ) ——目的决定翻译方法和策略目的论认为目的性法则是翻译中所要遵循的首要法则。在翻译过程中, 译者所采取的翻译方法和翻译策略都是由翻译行为所要达到的目的决定的。也就是常说的结果决定方法。? 2. 连贯性法则( coherence rule ) ——译文文内连贯目的论中的连贯性法则主要是指翻译出来的译文要符合语内连贯的标准, 即译文能让读者理解, 并在译入语文化中有一定的实际意义。这里连贯性法则主要强调译文的在译入语文化中的可读性及其交际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