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爬进一家夜总会,结果摔倒跌破两颗门牙。结果她告赢了夜总会得到一万两千元,加上补牙的费用。法律通常是指由社会认可国家确认立法机关制定规范的行为规则,并由国家强制力(主要是司法机关)保证实施的,以规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的一种特殊行为规范(社会规范)。现代法律·有朋友找你借钱,你会不会写下欠条? ·在朋友圈、 QQ空间发诽谤他人的话? ·马路上捡到钱包,据为己有? ·有人落水,你就还是不救? 问题来了案件 2014 年 11 月 11 日,被告小朱在看电影时将一皮包遗失,该包的主人为小朱的朋友小刘,包内有现金、支票本、银行卡等, 价值约 30 万元。此包被原告小马捡到。他在现场等候良久, 未见失主来寻,便将包带走。失主小朱在向派出所报案的同时, 于同年 11 月 12 日在《武汉晚报》上刊登寻物启示,表示对拾得人“必有重谢”。 11 月 13 日,物主小刘也在《楚天都市报》上刊登相同内容的寻物启示,明确表示: “一周内如有知情送还者酬谢 15000 元”。当晚,小马看到物主的这条,遂委托他人与物主联系。次日,双方在约定的地点交接钱物,但在给付酬金问题上发生争执。小朱等取回皮包并拒付酬金。小马于是向法院起诉,要求小刘和小朱支付酬金 15000 元人民币。问:法院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A 原物奉还,拾包者小马一分钱也没有 B 支付小马 15000 ,由丢失包的小朱承担 C 支付小马 15000 ,由物主小刘承担 D 支付小马 15000 ,由小刘、小朱双方共同承担正确答案: D 解析 1)我国民法通则第 79条第 2款的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归还失主,失主并没有支付报酬的义务,但如果失主愿意向拾得人支付报酬,法律亦不予干涉。 2)所谓悬赏广告,是指广告人通过广告声明对完成一定行为的人给付一定的报酬。双方当事人形成了“悬赏广告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