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凭据⑤国税发【2011 】25号:查账、查案、查税必查票 7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 2011 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11 〕2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做好 2011 年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11]25 号):对检查发现的虚假发票,一律不得用以税前扣除、抵扣税款、办理出口退—税(包括免、抵、退税)和财务报销、财务核算?对开具金额较大、涉嫌虚假等发票,要进行逐笔查验比对,通过对资金、货物等流向和发票信息的分析, 检查其业务的真实性 8 权责发生制的运用与以票控税之争实际发生一定要支付吗?实际发生与取得发票收付权利/义务产生与实际收/付款 9 案例:跨年度取得的成本费用发票如何处理某企业 2010 年发生的费用支出,截止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结束前仍未取得合法有效凭证,于汇缴结束之后方取得发票,应如何进行会计与税务处理,是否可以入账并税前扣除?如何补救? 观点 1:权责发生制观——追溯观点 2:以票管税观(收付实现制) 在取得发票年度扣除,但跨年度观点 3:不得扣除观启示:如何规避税务风险? 10 跨年取得成本费用发票,如果是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年度终了后 5个月内)前取得发票,成本费用可以在报告年度税前扣除;如果是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后,原则上费用只能在所属年度扣除,不能提前或结转到以后年度扣除。实际情况是,跨年度取得发票,既不能在报告年度税前扣除,又不能在以后年度税前扣除。对这种情况,取决于主管税务机关的自由裁量权。跨年度取得发票入账是否需要进行所得税调整,要根据具体情况处理:首先要看该发票的开具时间是否属于报告年度, 如果存在发票重开现象,企业应该提供原开发票记录,证明原开票属于报告年度;其次如果是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前取得发票,成本费用可以在报告年度内进行税前列支,可以重新办理年度所得税申报和汇算清缴,调减应纳税所得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