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组织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学研究和学生心理状况分析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负责组织学校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班主任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团体心理辅导活动的教学研究,每学期至少3次。 4、协助学校和班主任开展家庭教育工作(三)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选聘从高校心理教育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生中选聘,也可以从获得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培训A证资格证书的优秀教师中选聘。中小学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应从有心理教育教学经验,有较强工作能力,获得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培训B、C证资格证书的教师中选聘。二、管理机制成立“广东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委员会”,成员由教育厅主管厅长、思政处领导和高校专家组成,领导全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设立“广东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挂靠在华南师范大学,成员由心理系专家教授组成;各市相应成立市一级的“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委员会”和“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三、师资培训全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师资培训分为三级进行,即进行A证、B证、C证“三种证书”的培训。C证:面向全体负责学生工作的教师与班主任。培训课程:教师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方面必须了解与掌握的政策理念与专业知识技能,包括10个专题(60个课时)培训机构:各市指导中心的培训教师进行集体备课,严格按照统一的讲授专题负责当地中小学教师C证培训。B证:各个学校主管心理健康教育的教师。每个学校要有一名以上经过B证培训的教师来主持工作。培训课程:在C证学习的基础上再增加11个专题150个学时。培训机构:由华南师范大学、中山大学、广东教育学院等高校负责。 A证:各区、县与市主管心理健康教育的人员,每个县区至少有一名以上经过A证培训的教师来负责。要求参加人员是心理学专业毕业,并从事3年以上心理健康教育工作。A证培训在B证学习的基础上再增加10个专题300个学时,由省指导中心组织全国心理学专家授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