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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合同的保全

上传者:苏堤漫步 |  格式:ppt  |  页数:20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但丙欠乙10万元,也到期。一日,乙对丙发出通知,免除丙的债务,丙不知甲、乙的纠葛。问:甲可否行使撤销权???2.乙欠甲债10万元,到期未还。乙的财产仅有一辆汽车而已,价值在15万元左右。一日,乙赠汽车与丙,丙不知甲、乙之间债的情况。问:甲可否行使撤销权???3.设例2中乙以3万元将汽车卖与丙,丙不知甲、乙的纠葛。问:甲可否行使撤销权???4.设例2中乙赠予汽车与丙,但乙尚有银行活期存款10余万元。问:甲可否行使撤销权?РР1.可以?2.可以?3.不可以?如果乙、丙的行为为无偿行为,则不问乙、丙有无主观恶意,均不影响撤销权的成立;但在有偿行为场合下,则需以债务人乙恶意为撤销权成立要件,以受让人恶意为撤销权的行使要件。反之,若受让人是善意,债权人不得行使撤销权。?4.不可以。?若债务人上述的行为不足以危害债权人的债权的,撤销权不成立。РРР周某与林某协议离婚时约定,孩子归女方林某抚养,周某每年给付1000元抚养费。离婚后,因林某将孩子由姓周改姓林,周某就停止给付抚养费。因这一年年景不好,周某就将卖粮仅得的1000元捐献给了希望工程,自己出去打工了。林某能请求法院撤销该赠与吗??A.不能,因为赠与物已经交付?B.不能,因为是公益性捐赠?C.不能,因为周某处分的是自己的合法财产?D.能,因为周某逃避法定义务进行赠与РРР撤销权行使的期限??撤销权应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诉讼时效)?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债权人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即为消灭。(除斥期间)РРA企业向B银行贷款100万元,A企业到期不清偿债务并且在98年1月1日主动放弃对C的到期债权,撤销权的行使期限截止03年1月1日。B银行如果01年1月1日知道撤销事由,那么从知道之日起1年可以撤销。B银行如果05年4月1日才知道撤销事由,由于已经超过了5年的总期限,因此不能再行使撤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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