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要点表序号+六位流水号组成,如Р 2016-1-000001。生产、销售、餐饮服务、保健食品生产各环节对应的Р 要点表序号分别为“1、2、3、4”。 Р 2、名称:填写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书上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名称。 Р 3、地址:填写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书上载明的生产经营地址。 Р 4、联系人、联系方式:填写法人代表或者负责人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Р 5、许可证编号:与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书上载明的内容一致。如果Р 检查对象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等,填写负责人的身份证Р 号码,并隐藏身份证号码中第 11 位到第 14 位的数字,以“****”替代。 Р 6、检查次数:填写本次检查属于本年度对企业开展的日常监督检查Р 的次数。 Р 7、检查内容:检查人员应为两名或两名以上,应明确检查对应使用Р 的《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 Р 8、检查结果:根据检查情况,未发现问题选符合,发现小于 8 项一Р 般项存在问题选基本符合。发现大于 8 项一般项或一项以上重点项存Р 在问题选不符合。 Р 9、结果处理:根据《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要求,Р 对检查结果进行处理,结果为符合的,说明中可不填写内容,结果为Р 基本符合的,选书面限期整改;结果为不符合的,选食品生产经营者Р 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结果处理所使用的相应文书应执行《食Р 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文书规范的通知》(食药Р 监稽〔2014〕64 号)所附执法文书。 Р 10、说明:对发现问题及处置措施进行详细描述,可附页。 Р 11、本表一式三份,一份用于现场公示,一份反馈企业,一份留存。 Р РР说明(接上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