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战以后,同本为了经济的恢复对基础设施进行了大量的重建,这其中也包括大规模的水利水电工程的建设。直到��年年底,同本的大坝建设达��座。大坝的建设不可避免的要淹没大片的土地,搬迁大量的移民,所以难免会产生很多问题。一是因为日本国土十分狭小,土地资源相当稀缺,移民失去土地后就失去了赖以生存的生活资料,所以对以后的生活缺乏信心。二是因为大坝的建设使移民受到了重大的损失,却使大坝下游地区的人们得到供水、供电、防洪等方面的益处,所以心理极度不平衡而反对大坝的建设。为求,帮助移民进行家园重建。与此同时,同本政府还制订了一系列关于移民补偿的政策法规和实施办法。在同本,“狭义上的补偿”是指水库的投资者对因修建水库、大坝和电站而对当地人民和公共财产造成的损失进行“一般补偿”和“公共补偿”。“广义上的补偿”是指国家和地方政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库区的建设和施工进行投资。此外,为了帮助库区移民进行生活重建,发展地方经济,地方政府和国家的移民协作单位也致力于移民安置工作,加快库区的经济发展。以下,我们就移民的个人补偿、公共补偿分别进行分析和表述。�移民的个人补偿首先,水库工程的投资部门和库区所在的市、町、村政府部门进行交谈,在取得地方政府的同意后,紧接着向库区所在的人民群众公布工程的计划以及补偿标准,同时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向人民群众公布库区的建设计划。其次,从当地人民群众中选择有代表力和组织力的成员组成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的大坝对策协议会组织和地方政府部门和投资部门进行交涉和谈判。由于每个家庭的情况千差万别,在谈判过程中常常会出现各种各样的意见和要求,所以,谈判过程往往是一个十分漫长和复杂的过程,最终达成的协议要经过很多次的谈判才‘能确定。水库移民个人的补偿主要包括征用土地等的补偿和一般损失补偿两个部分。①征用土地等的补偿根据同本的《取得公共用地的损失补偿标准纲要》以及《电源开发等的损失补偿标准》,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