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人员应及时与服务对象协商,并及时通知服务组织,按照规定的特殊情Р况处理方式进行处理。Р8.5 服务评价Р 服务结束时,服务组织应参考DB21/T 2800.22《农业社会化服务第22部分:水产业服务评价》规Р范对服务效果进行评价,坚持不断改进。Р8.6 服务信息的跟踪与反馈Р 服务结束后,通过实地走访、电话、短信等方式,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满意度调查和测评,总结测Р评结果,提出反馈意见。Р8.7 记录Р8.7.1 服务控制过程应保留原始记录。记录应及时、准确、真实、完整,责任人签章应完整。Р8.7.2 应定期询问作业人员工作情况,定期回访服务对象,收集服务对象的意见,并作完整的记录。Р8.7.3 专项检查应作记录,记录应及时、准确、真实、完整,责任人签章应完整。Р8.8 服务过程特殊情况的处理Р 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应对服务过程可能出现的特殊情况的处理与客户达成一致。出现特殊情况时,Р服务人员应按照规定的处理方式进行处理,并在第一时间通知服务组织和客户。Р9 监督检查Р9.1 监督检查要求Р 应按照服务方案、操作规范检查服务质量。Р9.2 监督检查方式Р 可采取定期检查或不定期抽查,普查、专项检查的方式进行。Р9.3 监督检查内容Р 监督检查内容一般应包括:Р a) 服务方案、操作规范的执行情况;Р b) 作业人员的礼仪、行为和劳动纪律的遵守情况;Р c) 人员配置及培训情况;Р d) 作业质量情况。Р9.4 专项检查Р 应定期进行下列生产安全情况的专项检查:Р a) 服务准备期间的设备设施及用品的安全性能检查;Р b) 准备作业时的安全防护装置、作业提示标志设置检查;Р c) 重要环境因素的识别和管理,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和防护检查;Р d) 实施作业中用水、用电安全,高空作业安全防护装置等的监督检查。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Р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