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铸造车间生产管理和奖惩制度

上传者:徐小白 |  格式:pdf  |  页数:7 |  大小:345KB

文档介绍
砂清理Р干净,焊接缺肉再打磨清理,违反规定个人考核 10 元/项。Р (4)有预埋件的产品在吊装时损坏的,个人考核 10 元/只。Р (5)铸件现场的清理,对清理下的浇冒口及披缝等,根据要求进行破Р碎并分类送放到指定位置。对可回收的型砂应进行回收再生。对清整出的Р工件按规格堆放,满足检验员现场检验需求。现场堆放杂乱无章,影响生Р产安全的,班组考核 100 元/次。Р (6)协助检验人员对铸件的验收工作,按照铸件热处理或时效处理方Р法,将铸件装入加热火炉,装炉之前再次目测铸件表面有无明显缺陷,如Р有缺陷的,须及时分离。若将铸件表面有明显质量问题的工件装炉热处理Р的,考核个人 20 元/次。Р (7)根据工作需要,完成临时安排的加班工作。Р (8)当月清整合格率达到 99%,每增加 0.1%奖励 100 元,低于 98%,每Р降低 0.1%考核 100 元。涉及班组考核的,其中班长承担(或获取)考核金Р额的 40%,其余由其他班组成员均摊。Р三、奖惩制度Р1、嘉奖Р ﹙1﹚每月对各岗位员工进行考绩,表现较好的给予增加浮动系数。Р ﹙2﹚对铸件成品率超过 97%以上的给予奖励Р ﹙3﹚对提出合理建议或工艺改进、降低成本的员工,按照该批次产品Р经济效益的 5%进行奖励。Р ﹙4﹚对表现良好,业绩突出的年终评为优秀员工,提升岗位工资系数。Р2、处罚Р ﹙1﹚对违反生产秩序管理制度的员工,一次罚款 100-200 元。Р ﹙2﹚对于造成铸型报废和次品的依据成本折合计算,按 20%比例处罚。Р Р 第 6 页Р﹙3﹚对无视岗位责任制要求的,进行经济处罚的同时降低岗位工资系Р数,取消年终评选优秀员工资格。Р ﹙4﹚对屡教不改或情节严重的上报公司扣除该员工当月工资。Р 本规定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开始实施。Р XXXXXXX 设备有限公司Р 2016/4/27 Р Р 第 7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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