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条例的目的:Р 为稳定生产秩序正常运作,提高产品质量,强化员工的质量意识、严肃工艺纪律,严肃厂纪厂规,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本企业的发展。对公司员工的品德、才能、工作态度和业绩作出适当的评价,作为合理使用、奖惩及的依据,促使增加工作责任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破除“干好干坏一个样,能力高低一个样”的弊端,激发上进心,调动工作积极性,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Р 二、本条例的内容主要是个人德、勤、能、绩四个方面。其中:Р 1、“德”主要是指敬业精神、事业心和责任感及道德行为规范。Р 2、“勤”主要是指工作态度,是主动型还是被动型,工作积极性等等。Р 3、“能”主要是指技术能力,完成任务的效率,完成任务的质量、出差错率的高低等。Р 4、“绩”主要是指工作成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量的多少,能否开展创造性的工作等等。Р 三、实施细则Р 采用积分制,面向车间各岗位,针对岗位的工作职责和工作规范、操作难易程度,环境因素,物料机器因素等进行积分考评制度。每月每人设100积分,每周每人设25个积分。按照生产员工工作职责、工作规范、工作表现进行评分。个人工作职责占50分,工作规范占20分,工作表现占20分,管理人员评分占10分。Р 其中每周的25分积分其中工作职责占13分,工作表现占5分,工作规范占5分,管理人员评分占2分。每周每人累计积分,至月底共累计积分,以每分值计人民币5元为准核算当月应得奖励。Р 考核办法则依据公司所制定的《考勤制度》和《员工行为准则》为准绳,对没有违返以上条例的员工保留其分值进行每月累计,对违返上述条例的员工则扣除相应的分值后再进行累计。Р 以每三Р个月为一个计分周期,在一个计分周期内的平均积分最后的二名员工将不会得到公司的奖励,连续四个计分周期都在前二名的员工将会得到公司的额外奖励。Р 奖励发放时间:在一个计分周期结束后当月工资发放时同时发放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