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dGardner)是哈佛大学的著名心理学家,他在1983年出版的《多元智能理论》一书中,首次提出了多元智能的理论。相比于传统智力理论,加德纳教授的研究不是单单提出一个很宽泛的智能理论和体系,而是提出了更为新颖实用的智能概念。加德纳教授认为,所谓智能,就是“人类在创造产品的时候与解决难题的过程中表现出来的,又是一种或几种文化环境所重视的那种能力’’,2或者是“解决问题的过程或制造产品的时候具备的能力,以上种种能力对于特定的社会环境和相关的文化是很有价值的”。解决问题的能力,就是能够针对特定的目标,选择通向该目标的正确路线。根据这种智能的定义,加德纳教授据此提出了多元智能的理论。即所谓的“个体用以解决所遇到的真正的难题,或是用以生产及创造出有效产品时需要的某些能力,其基本属性是多元化的——它不再是一种能力,而应该是一组能力之和,它的基本结构是多元化的——各种能力不是以整合的形式存在的,而是以相对独立的形式存在’’。加德纳认为:“提出似乎为普遍而有用的一组智能名单"时,需要依据以下八个方面:一是依据是否造成大脑损伤而造成的潜在的孤立;二是依据是否是心智发育不健全但却有专长以及神童和其他的异常个体;三是依据是否能够用以识别的核心的运算或是一套完整的运算;四是依据是否有独特的发展历史,是否具有一套可被专家定义为可操作的“极项状态”;五是依据来自心理实验室研究的所出具的证据;六是依据是否有进化史;七是依据相关心理测验所提供的研究证据;八是依据能否对符号系统乃至符号转译具有敏感性。基于以上,加德纳教授做成了一个关于“智能选择的规则系统",这样,每一个受过相关培训的研究者就能以此判断,所选的智能能否符合以上相应的准则。加德纳教授正是依据该“智能选择规则系统”确定了我们每一个人至少都应该具备独立存在的七种智能:2夏惠贤.多元钾力理论与个性化教学【M】..卜海:科技教育小版社,20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