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委托协议。第十九条甲方按下列程序,向乙方办理承接验收手续:1、?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办理承接验收手续,并提交有关资料;2、?乙方应对提交的资料在7日内审核完毕,符合要求的,约定验收时间及有关事项;3、?甲方组织现场交付工作,并会同乙方和业主代表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共用场地和物业管理用房等进行查验。查验的物业必须已取得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相关材料;4、?查验中发现的问题,应详细记录,并签订有关协议处理解决;5、?经查验符合要求的,应在7日内办理有关交接手续,甲乙双方签定物业承接验收确认书。第二十条物业的承接验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建设项目应按照规划、设计的要求建成并满足规划、设计的使用功能;2、?建设工程全部施工完毕,并经验收合格,验收资料齐全;3、?消防、安全、供电、供气、给水排水、卫生、绿化、道路、电信等主要设备和设施正常使用并符合相关规定;4、?临时设施、施工机具、建筑构件、建筑垃圾、废料等全部清运完毕,室外无架设临时管线;5、?施工单位及施工人员已完工退场,不再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且临时施工用房已拆除;6、?绿化已按设计要求种植;7、?专用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场(车库、车棚)已按规定配置,物业管理区域室外道路建成并保持通畅;8、?共用区域垃圾中转站(箱、桶)已按规定配置;9、?物业管理区域入口处已设置平面示意标识;10、?共用部位消防设备设施及信报箱、公告栏已按规定配置;11、?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的幢、户编号已经有关部门确定;12、?物业管理用房已按规定落实。第六章相关责任第二十一条甲方相关责任:1、?业主大会成立前,责成乙方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2、?督促业主、物业使用人遵守《业主临时公约》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