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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范本

上传者:似水流年 |  格式:doc  |  页数:26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 元/月.平方米;Р其他物业: 元/月.平方米。Р 本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不含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的费用。Р第十一条实行物业服务费用包干制的,物业服务费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利润。Р实行物业服务费用酬金制的,预收的物业服务费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酬金。Р物业服务成本或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Р(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Р(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修、养护费用;Р(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Р(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Р(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Р(6)办公费用;Р(7)物业服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Р(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Р(9)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Р第十二条 物业服务费按(月、季度、半年)交纳,业主应在(每月、季度、半年的第日前)履行交纳义务。业主或物业使用人逾期缴纳物业服务费的,从逾期之日起按欠缴费用的每日千分之Р收取滞纳金。Р如单个业主与乙方另有约定的的,从其约定。Р物业服务费可以预收,但预收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Р第十三条物业管理区域内已竣工但尚未售出,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时交付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其物业服务费由甲方承担,按支付给乙方。Р第十四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缴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交费约定,业主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业主在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的物业服务费用。Р第十五条本物业共用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电梯、水泵、中央空调、公共照明等)的运行费用未计入物业服务费的,根据实际发生额,由业主按所拥有的专有面积比例分摊,未出售面积分摊费用由甲方承担。Р第十六条乙方应于(每半年、每年) 月日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费用收支明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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