馈、沟通等方式为载体,深化教学改革,引导广大教职员工科学有效地完成学校的各项工作任务。(2)监督、检查是实施督导工作的主要方式。通过对学校教学、管理各个层面、各个环节实施监督、检查了解和掌握各项工作的进展状态和运行态势,为学校开展教学改革,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提供准确无误的工作建议和指导意见。(3)在监督、检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遵循客观性、公正性、科学性的原则,进行综合分析,去粗取精,去伪存真,对督导对象作出全面中肯的评价,为学校实施奖惩和合理调配人力资源提供可靠的依据。(4)在督导检查客观评价的基础上,对督导对象的工作内涵、工作方式和发展方向提出有前瞻性,可操作性的指导意见和建议。(5)对在监督、检查过程中采集到的带有普遍性,典型性,倾向性的信息,及时整理综合,适时反馈给教学领导及相关部门或个人,为学校领导正确决策,构建和谐学校建言献策。(6)通过对学校各个领域,各个部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与要求,经过汇总梳理,分析研究,然后向学校领导提出有针对性、指导性的意见和建议。(7)督导过程,要坚持真实科学,严禁虚浮盲目;督导项目要坚持实用实效,严禁轻率随意;督导结论要坚持实事求是,严禁片面臆断。(8)督导工作,要严格把握教育法规和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渗透先进的办学理念,突出素质教育,强化质量意识,充分体现督导工作的导向性。(9)督导人员要充分尊重督导对象,始终和督导对象平等相处,努力营造探索研究和谐民主的工作氛围。督导对象也是督导人员的服务对象,在督导过程中,要强化服务意识,主动拉近与督导对象的距离,取得他们的理解和支持,共同做好督导工作。(10)督导室工作人员要与时俱进,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学习高等教育的法律法规,要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提升工作质量,在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基础上,在督导理论的研究和实践上,力争不断创新,有所建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