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导致劳动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完成,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员工本人承担。试用期劳动合同试用期依据合同种类及相应约定要求的不同,一般规定为1-6月,试用期内员工需接受公司的考察与考核,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工资待遇按照公司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结束后,由公司对员工进行定岗定级,享受相应待遇。试用期不合格,公司可提前三天通知员工后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续订员工劳动合同期满前30天内,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发起续签审批工作流程,员工所在部门直接上级、部门领导、人力资源部同意续签后通知员工本人,了解双方续签合同意愿。员工同意续签,则由人力资源部安排续签事宜,员工不同意续签,则合同到期后自动终止劳动合同,员工应按照公司要求在劳动合同到期后的第一天内办理完毕离职交接手续。员工逾期(一星期)不做答复的,视为员工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公司按不同意续签处理。劳动合同变更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被通知方应在15个自然日内做出书面答复。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不同意变更。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相关内容,并办理劳动合同变更手续。与员工签订《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并由员工签收,协议书一式两份,一份交由员工本人,一份存入员工个人档案。劳动合同终止合同期满前30天内,人力资源部根据工作需要与员工直接上级和部门领导及员工本人协商决定是否续签订劳动合同,任何一方不同意续签,原合同期满时视为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解除公司和员工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具体规定按照《劳动合同法》和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执行,公司依法为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员工需按公司规定做好各项工作交接及办理离职手续。劳动合同解除相关规定按照《劳动合同管理办法》执行。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1、试用期内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随时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1)试用期内迟到、早退累计3次(含)以上,或有任何旷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