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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总额控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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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治理能力有效提升。预算控制机制更加精准有效,基金支出增长率下降平稳可控,实现预算结余311万元,实际基金支出增长率为7.11%。其六,分级诊疗有效推进。基层、二级医疗机构服务量增速和收入增速均快于三级医疗机构,出现合理接诊的趋势。二、意义:1、总额控制就是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的基础性管理和支付工具,本质上是对医保基金的预算管理和约束,也就是根据医保基金收入预算来分配可用的基金,使得基金收支保持预算平衡。2、总额控费是医保支付制度改革的基础和必由之路,可以将医疗费用增长控制在医保基金可承受范围之内。如果撇开总额控制,仅仅推动住院按病种付费(DRGs),很有可能会因为总的医疗费用得不到有效控制而最终无法推行下去。三、基本思路:1、实现总额控制的全面覆盖。一是尚未实行总额控制的地区需要加快实施步伐,尽快实现所有统筹地区全覆盖;二是将总额控制从职工医保扩展到城乡居民医保,实现制度的全覆盖;三是将总额控制的实施范围从住院延伸至门诊,实现所有医疗服务项目和费用的全覆盖;四是在全面实行医保基金总额控制的同时,进一步全面实行医疗总费用的总额控制,通过后者来有效控制个人自付的经济负担。2、加快从粗放型总额控制向精细型总额控制下复合式支付过渡。一是建立精细化总额控制管理办法,更加科学合理地确定医疗机构总额控制指标;研究确定更为精细的监督考核指标,有效约束总额控制存在的弊端和问题。二是完善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的协商谈判机制,以数据共享为基础,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临床专家就总额预算分配办法、疾病分类和权重、监管考核指标及阈值、风险分担办法等进行平等、充分地协商,努力达成一致。三是在实施总额控制的基础上,大力推进复合式支付方式改革。3、长远来看,在全面分类(住院、门诊)总额控制基础上,实行住院和门诊大病以点数法为基础的全面按病种付费(DRGs)、普通门诊按人头付费,将是医保支付制度改革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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