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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口市人民医院医保控费管理制度

上传者:你的雨天 |  格式:docx  |  页数:7 |  大小:16KB

文档介绍
对以下违规现象每次给予责任人20元经济处罚及扣绩效分2分,同时承担所造成的不良后果。Р1、各环节未按规定核对患者身份,造成误报、错报的Р2、重复收费、虚假收费的,医师医嘱下达不规范与费用明细不符的。Р3、医师使用目录外药品或诊疗项目未签署自费协议的,未按规定进行限病种药品申请的。Р4、责任心不强转、记帐收费失误造成结算错误的Р5、出院带药超量的Р6、市医保稽核反馈违规的Р7、未及时完成病历或虚假病历的Р(二)未按规定转诊导致的纠纷及费用由责任医师承担。Р(三)对统筹病种把关不严或模糊、涂改病历造成不良后果的,由责任人承担误报、错报费用,同时承担龙口市社保中心给予的相应处罚。Р(四)科室管理不到位,出现挂床住院现象,一次给予责任科室100元经济处罚。Р(五)科室管理不到位,出现冒名顶替、骗保现象造成Р不良后果的,查实后每例给予责任科室500元经济处罚,取消责任医师6个月定岗医师资格,同时承担龙口市社保中心给予的相应处罚。Р(六)其他违反医保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20-100元经济处罚,同时承担所造成的其他不良后果。因科室负责人管理不到位,导致严重后果或一个科室连续出现3次以上(含3次)违规现象,给予科室负责人一次性经济处罚100元。因医德医风问题造成患者不满的参照医院医德医风奖惩办法执行。Р注:(一)本制度适用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Р(二)该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与既往制度不同部分按本制度执行。Р龙口市人民医院Р2016年6月1日Р附:医保基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Р组长:姜毅Р副组长:姜文洲Р组员:于殿波傅继东隋圣敏任晓孙灵娅Р遇丽霞张惠丽冯绍杰仲雷刘春华Р王建民于永文高永东刘建军董和霞Р朱洁张云峰刘玉萍邹春玲孙峥Р王春艳乔兴茂于秉起林鹏张玲玲Р王云妍刘桂君吕洪锦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医保科Р龙口市人民医院Р2016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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