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可。(七)返修的病历48小时内未整理好并上交,将对责任人处以50元/份罚款。(八)运行病历中出现一份乙级病历扣当事医生50元。出现一份丙级病历,扣当事医生200元。(九)住院处的首页录入、病人登记出现重大错误造成不良后果的,每出现一次扣住院处当事人50元。4.2门(急)诊病历所有门(急)诊病人,都要严格书写门诊病历,“医保病历本”只作医保病人的处方本使用,仍需购买门诊病历。门(急)诊病历按《贵州省病历书写规范》要求书写,完善各项填写内容。门(急)诊病历质量存在下列问题,对其责任人或科室实施如下处理:㈠对就诊患者不书写门(急)病历者每份罚款50元;㈡不合格门(急)病历(缺主诉、现病史、体检、诊断和处理任何一项者)每份罚款20元;㈢当班医师不书写急诊留观病人的观察、抢救记录者罚款100元;㈣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给予责任人或科室罚款50元处理:1、主要症状(或体征)、时间缺项者;(按项处理)2、现病史重点不突出,不能反应疾病的主要症状;3、漏填写疾病有关既往史等;4、体检遗漏重要阳性体征或遗漏主要阴性体征;5、三次门诊不能确诊者,未请上级医师诊治;6、应有而无的会诊、抢救、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手术及操作、转科或转院记录(按项处理);7、应有而无的特殊检查与治疗、门诊手术知情同意书;8、无治疗意见;9、缺抢救经过记录、死亡日期及时间、死亡诊断;(按项处理)10、传染病漏报;11、缺经治医师签名;㈤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给予责任人或科室罚款20元处理:1、主诉描述有缺陷者;2、未记录使用的药品名称(全名)、剂型、剂量、数量、使用方法;(按项处理)3、手术操作记录有缺陷、过简单者;4、急诊病人无注明时、分(年月日时分),或常规测量T、P、R、BP;(按项处理)5、急危病人无记录病情告知情况及患方签名;6、急危病人无上级医师的指导意见。五、本办法至2017年1月1日起执行。二〇一七年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