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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

上传者:upcfxx |  格式:docx  |  页数:3 |  大小:52KB

文档介绍
量。Р4.2.3管理情况,包括机构设置、人员配置、规章制度,以及车Р辆使用GPS、喷涂统一标识和外观、企业服务人员统一服装。Р4.2.4服务质量情况,包括每次服务质量投诉的投诉人、投诉内容、投诉方式、营运车辆车牌号、责任人、受理机关、曝光媒体名称、社会影响及核查处理情况。Р4.2.5交通责任事故情况,包括自有车辆发生的责任和非责任交通事故年度汇总表(含每次交通责任事故的时间、地点、肇事车辆、肇事原因、驾驶人员、死伤人数及后果)、同等及以上责任交通事故的还应具备公安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交通事故责任初步鉴定意见。Р4.2.6违章经营情况,包括每次违法违章经营的时间、地点、车辆、责任人、违法违章事实、查处机关及行政处罚决定书。Р4.2.7完成政府指令性运输任务的情况,包括下达任务的部门和时间、完成任务的时间、投入运力数量、完成运量及是否符合要求情况。Р4.2.8维护稳定情况,包括每次影响社会稳定事件的时间、主要原因、事件经过、参加人数、上访部门、社会影响和处理情况。Р4.2.9受到各级党政及有关部门表彰的情况(应提供书面证明或得到交通管理部门确认)。Р4.2.10公司每年的3月底前,根据质量信誉考核档案对上年度的质量信誉情况进行总结,经核实后记入质量信誉档案。Р五、奖惩措施Р5.1年度考核措施成绩优良的,公司给予适当奖励。Р5.2年度考核成绩为B或连续两年考核成绩为A的,公司将予以处罚。Р六、监督检查Р6.1在考核过程中,如不实事求是影响考核结果的,一经发现,对其重新考核。情节严重的,按照总公司规章制度予以处罚。Р6.2在考核工作中,考核人员严重失职,帮助考核对象弄虚作假,利用职权牟取私利或侵害考核对象合法权益的,取消其参与考核资格,由此造成考核结果失实的,其参与考核的结果无效。情节严重的,按照总公司规章制度予以处罚。Р七、附则Р7.1本办法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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