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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关于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出资人队伍建设的情况汇报精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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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上级决议、服从所在基层党组织做出的有关决定;参加组织安排的学习教育活动。其次,在监督方面,依靠多方力量,形成党内监督、政府执法机关和相关部门的法律监督、行业经济主管部门和企业家协会的管理监督、新闻媒体宣传及舆论监督等四种监督合力,从以下六个方面进行监督:作为党员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政策、服从党的纪律的情况;作为非公有制企业出资人依法经营、依法纳税、诚实守信与遵守市场经济秩序的情况;作为法人保障劳动和环境安全、尊重和维护职工劳动者权益的情况;作为公民在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履行公民义务和重视企业文化、参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情况;支持企业党建工作的情况;参政议政和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的情况。四、加大党建工作力度,深化出资人队伍党性认识坚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总抓、党工委协调指导、部门行业党组织为依托的党建工作机制,努力构建符合非公有制企业自身特点的党建工作新格局。一是每年选派一批综合素质好、政策水平高、协调能力强、有高度奉献精神的党建指导员,派驻非公有制企业,深入企业生产一线,及时了解、帮助解决出资人在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使其积极主动的向党组织靠拢。二是坚持把党员发展工作列为非公制企业出资人队伍建设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有计划地做好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党员工作。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工作思路,原则上优先发展那些规模较大、生产经营稳定、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出资人,对积极要求入党的非公有制出资人进行教育、引导和培养帮助,做好发展前的培养工作,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鼓励党员出资人兼任党组织书记,使其在企业发展和党建工作中发挥更大更好作用。三是坚持将非公有制企业出资人队伍建设与“三增兴市”、“村企共建”等创先争优主题活动结合起来,树立典型形象,积极引导出资人履行社会职责,为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贡献力量。中共菏泽市委组织部2012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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