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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情况汇报

上传者:相惜 |  格式:docx  |  页数:14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提高广大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法制环境和监督氛围。动员全社会来关心农民工保障权益的维护,便于广大农民工树立知法、懂法依法维权意识,确保为后期工作的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Р四、下一步工作打算Р(一)加强法制宣传,增强用工维权意识。通过多种有效形式,大力宣传有关劳动保障的法律法规,使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在建筑工地树立劳动保障权益告示牌,组织开发商、建筑商进行法制讲座,对农民工发放《农民工维权手册》,对用人单位发放《用工须知》,结合日常监察工作,对企业主和农民工面对面宣传讲解劳动保障政策。充分发挥县内各主流新闻媒体宣传主渠道作用,通过政策宣传、案例宣传和典型宣传,在全社会营造依法用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良好氛围。一方面要增强农民工的劳动法规意识,增强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提高自我防范、自我维权能力;另一方面要增强用人单位守法经营、依法用工的观念,努力实现事前预防和控制的目的。Р (二)加强部门配合,建立综合治理机制。定期召开农民工工资清欠部门联席会议,通报情况,分析问题,研究措施。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总要求,落实各相关部门在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中的监管责任,突出牵头职责,加强协调沟通,形成工作合力。因日常监管不到位造成农民工工资拖欠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解决;因分包转包和工程款支付不到位造成农民工工资拖欠以及不缴纳工资支付保障金的,由工程建设的有关主管部门牵头解决;因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资质的单位和个人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牵头解决;因欠薪逃匿和为达到个人目的聚众干扰社会治安的,由公安部门牵头解决。因主管部门监管不力造成工资拖欠的和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由监察机关严肃追究责任。同时,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实现各部门注册、登记、年检、处罚等公共信息资源共享,完善联合执法机制,提高监管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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