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管理工作,要设立举报电话,受理相关投诉。项目要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同时要制定强有力的制度措施,确保施工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各级部门要把及时足额支付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纳入建设项目日常考核和相应管理办法中,每年进行专项检查1-2次,在平时的综合检查中要与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同部署、同检查、同考评。项目部要在单位工程完工时及春节等重大节假日前夕,进行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三、加强合同管理,强化制度保证手段在与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单位签订的合同中应明确劳务用工工资发放和建立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的内容,并将施工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作为严重违约行为在合同中予以明确。在施工合同中明确规定项目部有权监督和检查各分包单位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有权在必要时改变农民工工资的支付办法,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直接把工资支付给农民工。项目要建立农民工用工及工资支付台帐并定期上报,台帐要全面真实反映农民工用工和工资支付情况,实行动态管理。项目部要对分包单位用工台帐定期核查,掌握基本信息。四、全面开展“十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项目部在农民工进入施工现场后,要进行农民工维权须知教育宣传,公布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电话,在农民工产生劳务关系后签定合同,确保合法用工。项目要健全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必须按期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并在施工工地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公开工资发放情况。工资直接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不得拨付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代发。五、加强信用管理,规范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单位市场行为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社会不稳定因素或恶劣影响的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单位,项目部要认真收集相关证据,及时报相应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依照相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罚。各级部门要定期收集建设项目中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不良从业记录,建立建设市场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单位信用档案,作为后续项目择定分包单位的主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