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尊严生活、体面劳动,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1 、重视源头参与,争取女职工维权问题得到各方的关注。各级工会要通过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向人大、政协两会提交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的提案和议案,并就相关法律法规的修改开展调研,推动《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和《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的落实,使维护女职工权益工作有进一步的法律保障。特别是从法律层面杜绝女职工在孕、产、哺乳期内遇到的种种不公正待遇。 2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关心女职工的良好的社会氛围。各级工会要把女职工权益保护工作提升到一定的高度,把关呼女职工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宣传纳入工会“六五”普法宣传计划中,通过“法律宣传到基层进企业”、法律培训等活动,使《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采用正面引导与反面警示的方式,促进企业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 3 、形成工作合力,为维护女职工权益提供保障。充分发挥各基层工会和女职工组织的作用,以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为抓手,加大对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维护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政府部门的联系和协作,合力推进女职工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等社会保险待遇的落实。加强与人社、卫生和安监等部门合作,开展企业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以检查促落实,推动各项法律法规落到实处。 4 、完善服务机制,切实履行工会组织维护女职工权益的职责。各级工会组织要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和手段,服务女职工,帮助女职工解决实际问题。组织开展女职工劳动技能、法律法规、劳动保护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知识的培训,提高女职工的综合素质和竞争能力。要把女职工维权纳入工会维权机制,工会职工服务中心(站点), 优先为女职工提供信访接待、劳动争议调解和法律援助服务。建立健全女职工帮扶机制,为女职工特别是困难女职工提供各类生活帮扶和人文关怀,使广大女职工享有尊严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