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价之间的,信息费计提结算价的%;2)?、成交价在60%-80%标准价Z间的,信息费计提结算价的%;3)?、成交价在80%标准价(含)以上的,信息费计提结算价的%o4、?特别说明:1)?、业务人员必须保证提供的项目信息真实可靠,若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则扣除公司投入该项目费用的2倍作为赔偿;2)?、老客户常规业务不计提信息费;3)?、老客户新业务按标准的%计提,老客户再次委托的新业务按标准的%计提;4)?、新客户首次委托的项目完成后,又委托新项目的,原业务人员可按标准的%计提;5)?、在公共媒体上搜索到的,或客户主动(电话或网络)咨询的信息达成交易后,按标准的%计提;6)?、信息提供人员必须为公司顺利达成项目交易提供必要支持;7)?、非本公司员工信息费计提标准可按本办法,也可针对不同情况协商解决。二、业务绩效1、?业务绩效:主要是对参与项目交易人员计提的绩效。2、?项目交易:商务部获得项目的有效信息后,即安排专人进行信息分析和研判、制定公关方案、汇报主管领导、与甲方沟通、洽谈(谈判或竞赛)、签订合同、施工过程协调、售后服务跟进,并及时回收工程款等。3、?奖励对象:参与该项目交易的主要人员。4、?计提标准:项冃类型委托项A竞赛项A成交价(万元)NM11WN<100100WN<200200WNV300NM300投标未中废标绩效比例%%%%%//金额(万元)0.05・0.055、特别说明:1)?、老客户直接委托的常规业务不提业务绩效;2)?、新客户业务和老客户新业务成交按上述标准提业务绩效;3)?、新客户再次委托的业务、老客户再次委托的新业务和老客户的非直接委托的常规业务成交按上述标准的50%计提业务绩效;4)?、竞赛项目的业务绩效需按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所占比例分成;若未明确比例的,则按各占50%计算,由具体完成部门(或个人)分得;5)、底价:即公司承接业务所能接受的最低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