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 销售散装熟食使用具有纱网、玻璃窗等防蝇、防尘设施,或具备同样功能的密闭售卖柜,配备专用工用具、容器和具有冷藏或加热功能的设备。 35*** 散装食品运输采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的食品容器或包装材料并进行密闭包装。36** 散装食品入库贮存使用带盖的食品专用周转箱。 37** 特殊食品设置专门的区域或柜台、货架。38* 显著位置设立销售专柜提示牌。39** 提示牌注明“****销售专区(或专柜)”字样,提示牌为绿底白字,字体为黑体,字体大小应根据设立的专柜或专区的空间大小而定,字样清晰醒目。40** 特殊食品申请保健食品销售的,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材料包括:1、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2、食品生产许可和经营许可证明文件。3、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含技术要求、产品说明书等)和企业产品质量标准。4、保健食品出厂检验合格报告。进口保健食品还应当索取检验检疫合格证明。41*** 网络食品具有可现场登陆申请人网站、网页或网店等功能的设施设备。42*** 自动售货放置地点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米以上,具备符合食品贮存的必要条件。 43*** 在明显位置公示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44** 满足保证食品安全的温、湿度等相关要求。45*** 判定标准按其对食品安全的影响程度,分为关键项、重点项和一般项,其中关键项是对食品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项目,重点项是对食品安全有较大影响的项目,其余项目为一般项。符合以下条件的,判定为现场核查基本符合:关键项不符合数为0,重点项、一般项之和不符合数≤5项,其中重点项不符合数≤2。不符合项汇 总关 键 项 重 点 项 一 般 项 核查结论: □符合规定 □不符合规定检查人签名及联系电话:申请人签名及联系电话:日期:日期:申请人拒绝签名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