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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药房药学服务

上传者:徐小白 |  格式:docx  |  页数:10 |  大小:901KB

文档介绍
监管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处理好药品问题,并且政府和主管理部门要及时出台一些有效政策,规范我国的现行的药品市场,提高药品质量,积极有效推动药学服务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开展。       2.健全相关的法律制度       要想保证药学服务工作的有效展开,就要健全相关的法律制度,针对当下药品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具体的分析,从中发现不足和缺陷,加强深入研究,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和规章制度,改善药学服务现状,提高服务质量,并且要以人为本,增强人性化的服务意识,采用一切可行的方法,使药学管理更加规范化、科学化以及标准化。       3.提高准入标准       首先,规定零售药店申办人要到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出药店开办书面申请,并且按照《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第四条第五款等有关规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应为执业药师,同时填写一系列的表格和文件,还需等待药监部门数个工作日的申批,等拿到《药品经营许可证》之后,还需要陆续办理《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另外,在申请上述申批手续的同时,要对系列的药品名单、选择可靠的商业单位与其互换证照签订购货协议,并且要到当地的监管部门做好备案工作。       其次,对于药店工作人员,必须是医学院的毕业生,或者是接受过药学专业知识培训的人员,要具备相关专业知识。一方面,要掌握市场营销学,另一方面,更加强化自己的药学知识,运用自己专业知识去为客户服务。       另外,药品监管部门对药厂的技术人员,销售人员,医院药剂科工作人员,药店工作人员,销售人员等也要进行严格监管,进而全面控制药学服务质量。       总结:        总而言之,要想提高药学服务质量,就要明确药学服务的重要性,针对具体的存的问题进行具体的分析,强化制度管理,深入开展零售药店药学服务,为病人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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