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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协调的具体措施和疑难问题的解决方法

上传者:学习一点 |  格式:docx  |  页数:5 |  大小:30KB

文档介绍
时限的签订一定要合理,在使用时间快结束时要督促施工队尽快撤离,予以恢复,尽可能避免因此和老百姓发生争执。临时性的赔补协议一定要注明赔偿的范围、时限,避免重复赔偿的发生。(二),疑难问题的解决方法对于因施工手续和城市规划等造成的阻工,主要原因:一是我们不了解政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未办理相关施工和规划手续就开工建设;二是施工队伍在施工过程中,不负责任的态度和野蛮施工。因此,在现场协调中我们:首先认清城管、规划、土地等行政执法单位的阻工,并不是无理闹事而是例行公事,主要原因在我们自己;二是要本着虚心、诚恳、务实的态度与相关主管部门进行沟通,争取行政执法单位的支持和理解,必要时可提请当地政府领导出面协调,在保证工期和施工继续进行的前提下尽快补办相关手续;三是要强化对施工单位的协调管理,文明、规范施工。对于因经济利益驱动造成的选址难和阻扰施工,主要原因:一是现场施工确实给业主或第三方造成影响,并产生损失,没有及时处理或对于赔偿问题难以达成一致;二是部分人的经济利益观比较重,这里有业主单位的执行人员、业主的干系人,也有周边的村(居)民、社会人员以及行政执法人员,为了获得某种实惠或认为自己没有得到任何实惠,从而故意延误和阻扰施工。更有甚者聚众闹事,给当地政府或物业以及现场施工带来极大的压力。因此,在现场协调中就要求我们:?对的确给业主和第三方造成影响和损失的,?要在第一时间进行协调解决,争取主动,在合情合理和保证施工进行的前提下,该赔的必须给予赔偿?;对于某些个人,要具体事件具体分析,?在一定限度和时限内能协调解决的协调解决,?对因无理要求不能协调解决的,要当机立断、尽快变更建设方案。?对于某些故意破坏通信设施、或直接侵害人员安全的,我们也一定不能手软,要拿起法律的武器,诉诸法律,利用公安、法院等政府执法机关,来保护我们通信设施的安全、?维护我们的自身权益,?确保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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